相信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喜欢过一些明星,有些是喜欢了一阵子就淡了,有些则会坚持好些年。然而无论持续多久,热情总有消退的一天。比如我六七年前喜欢Brad Pitt,那个迷恋啊,到处搜集他的电影和照片,就差没对着他的靓影流口水了。现在依然会关注他的电影(谁让人就是有魅力呢),只是不会像当年那样着迷了。看《史密斯夫妇》的时候大叹他垂垂老矣,和《夜访吸血鬼》里惊艳华丽的造型相去甚远。其实变的不止是Brad Pitt,还有我。他老了,毕竟无法抗拒岁月的流逝,而我,长大了,不会再一味迷恋美丽的外表。
曾经也喜欢过一些明星,不过往往都很短暂,没过多久就淡忘了。作为一个艺人,光有吸引力还是不够,得用成绩来证明自己。如果只是凭借外表抓人眼球,而没有一些真本事,又能长久到哪里去呢?以色事人,能好几时,这或许就是许多花瓶明星无法摆脱的困境了。长江后浪推前浪,娱乐圈永远不缺新人。人都是善变的,粉丝们自然也是如此。对明星的喜欢来得快,去得也快,交替变更,再正常不过。
知道慧娴,却是7,8岁的时候说起。后来便慢慢觉得,这个人,真的不太一样。长相不算特别漂亮,却在举手投足间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质。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开始喜欢慧娴。